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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时评】| “不容易”不能成为理由

发布时间:2020-03-24 09:12:11 分类:新闻资讯
随着各地新冠肺炎疑似和确诊人数逐渐清零,各地都在防控疫情的同时,努力快速提振经济。有些地方认为疫情期间停产停业严重地影响了企业的经济效益,感觉企业很“不容易”,甚至有放松环境执法监管的想法。笔者认为,把企业所谓的“不容易”作为放松环境执法监管的想法不可取。

随着各地新冠肺炎疑似和确诊人数逐渐清零,各地都在防控疫情的同时,努力快速提振经济。有些地方认为疫情期间停产停业严重地影响了企业的经济效益,感觉企业很“不容易”,甚至有放松环境执法监管的想法。笔者认为,把企业所谓的“不容易”作为放松环境执法监管的想法不可取。

 

客观地讲,疫情会或多或少地给一些企业造成一定的影响甚至较大经济损失。但是,用迁就、容忍甚至包庇纵容其环境违法的方式去缓解其经营困难和压力,补偿其经济损失,不仅会影响环境法律法规的权威和严肃性,更严重的是会形成生态环境保护要让步的错误认识。

 

3月10日,生态环境部环境执法局局长曹立平在生态环境部例行发布会上强调,提振经济并不意味着要放松环境监管,生态环境部将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持续做好环境监管执法工作,以更大力度推进监管方式的转变,优化执法方式方法,提高执法效能,做到精准科学依法执法。“优化执法方式绝不是放松环境监管。”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是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战决胜之年。要进一步聚焦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目标任务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坚持严格执法和精准帮扶相结合,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切实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实现“十三五”环境保护目标的实现。为此,要通过推进监管方式的转变,优化执法方式方法,提高执法效能。放松环境执法监管的想法绝不可取。

 

提高执法效能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大力提高对违法事实的调查技能。通过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思考和研究,提高法治思维、精神和素养,提高依法依规处理问题的能力。法律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有效手段,无论在何时何地何种情况下,调查处理问题都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当前,个别地方环境执法存在线条相对较粗的问题,比如违法事实调查得不够清楚,违法证据不够充分,量罚不得当等。杜绝类似的问题,不仅可以大大提高环境执法的质量水平,同时也是为企业“着想”“服务”,为其减轻负担压力的一种有效手段。

 

执法监管要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执行法》以及环境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违法事实进行全面深入细致调查认定,并按照有关规定对其作出合法合理的处理。杜绝简单粗暴和掺杂人为主观因素。无论是罚与不罚,轻罚还是重罚都要有事实、法律依据根据,做到不放过一个环境违法者,也不轻易冤枉一个环境守法者。以严谨细致的执法作风,过硬的执法技能确保环境执法监管的客观真实性、权威严肃性和公平公正性。

 

总之,通过执法监管的不作为为企业松绑、减负是旁门左道,精准科学依法执法监管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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