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众环网! 众环网APP 微信公众号

服务热线

010-86399691

当前位置:首页>新闻资讯

山西通报2019年12月、2020年1月严重超标的废气(废水)重点排污单位

发布时间:2020-02-26 19:46:18 分类:新闻资讯
近日,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对2019年12月、2020年1月严重超标的废气(废水)重点排污单位进行了通报。

       近日,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对2019年12月、2020年1月严重超标的废气(废水)重点排污单位进行了通报。  

       废气严重超标的单位是:晋城山水合聚水泥有限公司、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峪口矿、太谷县蓝天供热有限公司。废水严重超标的单位是:新绛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吕梁市城区第二污水处理厂。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要求,被通报的单位属地市生态环境局要严格执法,以“零容忍”的态度,综合运用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司法移送等手段,依法打击超标排污行为;业务监管部门要强化监管,对企业进行针对性帮扶,帮助企业尽快制定完善整改方案,并将整改方案在当地政府网站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确保企业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