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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生态环境局沁水分局帮扶企业削减排污量 经济、生态实现“双赢”

发布时间:2021-01-06 09:44:20 分类:新闻资讯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沁水分局帮扶企业削减排污量 经济、生态实现“双赢”
2020年以来,晋城市生态环境局沁水分局积极服务落实“六稳”“六保”,统筹推进企业低碳排放与经济效益并行,实施燃气发电机组烟气深度治理、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以及焦化、钢铁企业特别排放限值改造等措施,帮扶企业消减大气污染物排放量,环境空气质量得到持续改善。 一是帮扶企业进行技术改造、综合治理和产业升级,推动企业主动治污 为强化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沁水分局指导全县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开展治理工作,推动49家排放有机物企业按时完成治理任务,有效降低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与此同时,该局对18家企业24座工业炉窑开展分类处置,完成77台燃气锅炉的低氮燃烧改造,共改造锅炉总蒸吨315.44t/h,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50mg/m3。该局还对全县13家燃气发电企业进行燃气发电机组烟气深度治理,改造后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30mg/m3、200mg/m3、300mg/m3。 二是加大环境防治专项补助资金,引导企业深化污染防治 2020年以来,沁水分局已为重点企业的特别排放限值改造项目争取到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97万元,并及时进行拨付,帮助企业解决了燃眉之急。 位于沁水县中村镇北庄村的山西明源集团沁泽焦化有限公司主产焦炭,常年处于亏损状态。面对上千万元的特别排放限值改造资金,企业负责人一筹莫展。沁水分局了解情况后,积极为该企业争取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97万元,帮助企业解决了燃眉之急。此外,还派专人驻厂进行帮扶、答疑解难,帮助企业建立管理台账和环保设施运行台账,特别是危废管理台账,按照危废考核内容,一项一项帮助企业准备资料,促进企业在2019年10月顺利完成了特别排放限值改造任务,提标改造后可消减烟尘30.14t/a、二氧化硫140t/a、氮氧化物64.05t/a,污染物排放量得到较大削减。 三是为沁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制定污染物区域消减方案提供支持 沁水分局一方面对污染企业从严管控,大幅削减污染物排放量,另一方面,对高新技术产业提供全方位支持。今年,沁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编制《区域主要污染物消减方案》时,该局从燃煤锅炉淘汰取缔,煤改电、煤改气等清洁取暖改造等多方面入手,为开发区提供污染物的区域消减来源,帮助开发区顺利完成了《规划环评》报批,得到开发区的好评。 通过晋城市生态环境局沁水分局严格管控和精准帮扶有机结合,沁水县的空气质量实现了连续3年稳步入围全省前十,全面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成为晋城市首个空气环境质量达标区,成为山西省唯一GDP突破200亿,空气质量排名前十的经济、生态“双赢”县,为群众带来了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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