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实践,朔州市建立了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五无、四清、三位一体”的“清零”工作机制,进一步厘清思路、明确任务、紧盯时限、严格责任,切实抓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清零”任务。即坚持“无一个问题遗漏、无一个制度缺失、无一个整改不到位、无一个责任不明、无一个违法不查”;坚持“问题要清、底数要清、时限要清、措施要清”;坚持“查、治、建”三位一体,“查”,负有环境监管职责的部门通过督查巡查、核实等方式不断查摆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治”,依法依规查处环境违法行为,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党委、政府切实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指导帮扶企业严格按照行业环境标准开展“清零”,“建”,建立动态环境监管正面、负面清单,不断提高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意识和环境守法能力,建立健全长效整改机制。
“清零”行动以来,全市共检查企业326家,办理环境违法案件11起,处罚金额150万元,其中,对一家煤矿倾倒废水处罚80万元,移送行政拘留1起,查封12起,形成了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